(1)受理申请: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当天受理、审核并与借款人面谈,审核确认后指导借款人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并将信息传送公积金中心。
(2)贷款初审:公积金中心当天对《贷款申请表》进行初审,做出准予或不予贷款申请的确认。
(3)签订合同:借款人于1个工作日内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提取协议书》等贷款资料上签字;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提取协议书》等贷款资料上签章。
(4)办理担保: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及反担保手续;抵押担保的,由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质押担保的,由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5)贷款报批:贷款银行将贷款资料报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
(6)贷款复审: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复审,做出准予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7)资金划拨: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银行。
(8)贷款发放: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或借款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