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名称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港币结算业务
二、产品介绍
受中国人民银行委托,我行作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港币结算银行,可与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参与者签订港币结算账户服务协议,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提交的清算结果为参与者提供境内港币结算的业务。
三、产品特点及优势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4月正式授权我行作为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港币结算银行,根据外币支付系统提交的清算结果为参与者提供港币结算服务。
四、产品用途
协助参与者通过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实现在中国境内的港币资金清算。
五、服务对象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加入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开通港币业务的国内金融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及国内金融基础设施。
六、币种
港币
七、服务渠道及网络
我行在全国开办外汇业务的各分支机构网点。
八、客户流程
1.得到中国人民银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准入开展港币业务的批复文件;
2.提出合作意向;
3.与我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港币结算账户服务协议》;
4.提交开户资料;
5.在我行开立港币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