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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区政府补贴(2021-2025年)

客户在符合住房储蓄合同约定和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条件下可享受天津市政府给予的政府补贴。为切实保障客户的权益,特就政府补贴相关事项进行重要提示。
一、享受政府补贴的条件
  客户的住房储蓄合同达到配贷条件以及天津市政府要求,且将住房储蓄存款余额用于天津市住房消费。
  客户申领政府补贴需要提交指定消费用途材料。
二、政府补贴的计算
  1.政府补贴最长期限为自住房储蓄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规律性存款最早得到配贷时间(详见各类产品参数表)加上12个月。合同在存续期间发生合同款型变更,补贴最长期限不变,仍以变更前合同的补贴最长期限为准。
  2.政府补贴的比率为1%(年化)。若客户在合同签约至政府补贴申领期间,能提供政府部门认定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证明,政府补贴比率调为1.5%(年化)。资格证明标准将随天津市政府住房保障政策变化有关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3.政府补贴金额按政府补贴比率、补贴最长期限内的存款及存款时间计算。超过补贴最长期限不再计算政府补贴。
  4.政府补贴按照单利计算,补贴额不作为年度计算补贴的基础。
  5.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将根据住房储蓄合同约定和政府相关规定,依据客户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额度全部或部分支付所获得的政府补贴。若部分存款余额用于天津市住房消费,则政府补贴按照实际用于住房消费的存款占合同存款总额的比率计算。
  6. 智融产品的政府补贴比率等以其产品参数为准。

 

 温馨提示: 
  政府补贴系各地政府向客户支付的补贴,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仅代为发放,因此政府补贴受各地政府相关政策影响,在此特别提示如下:
  1.政府补贴的标准及支付需以各地区政府的相关政策为准。
  2.各地区政府如调整政府补贴标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代为发放的政府补贴标准也将相应调整。
  3.各地区政府如取消政府补贴,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将不再代发政府补贴。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在向住房储蓄客户发放政府补贴前需要对其存款余额的用途进行审查,客户需提供其(或其配偶)名下用于当地住房消费的证明材料作为政府补贴申领的相关证明,政府补贴申领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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