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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政策及标准

 一、忠诚奖励概述

  忠诚奖励是指客户签订住房储蓄合同、进行住房储蓄存款但不使用住房储蓄贷款或预先贷款,满足存款存续时间等约定条件后,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中德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奖励。

 二、享受忠诚奖励的条件
  客户享受忠诚奖励,需要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存款存续时间符合中德银行对于该款型住房储蓄产品的最低要求。存款存续时间以住房储蓄存款余额大于等于1个月的月度推荐存款额的日期为起点进行计算。
  2.客户放弃申请住房储蓄贷款或预先贷款:
  (1)客户明确放弃申请住房储蓄贷款或预先贷款;
  (2)客户虽申请住房储蓄贷款但未获批准,进而放弃申请贷款并书面申请忠诚奖励。

 三、忠诚奖励资格的丧失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含)内,若客户住房储蓄存款余额不足1个月的月度推荐存款额,客户无权享受忠诚奖励。
  2.客户明确要求贷款,但在获得配贷26个月后仍没有申请贷款的,客户不再享受忠诚奖励。

 四、忠诚奖励的支付
  1.客户解除住房储蓄合同,忠诚奖励在合同解除、支付存款的当日计入客户的账户,随客户存款、存款利息一并支付给客户。
  2.客户在配贷日前声明放弃申请贷款的,忠诚奖励在配贷日计入客户的账户,随客户存款、存款利息一并支付给客户。
  3.客户在配贷日(含)后放弃申请贷款的,忠诚奖励的计算截至配贷日,单独支付给客户。

 五、合同变更时忠诚奖励的计算
  1.忠诚奖励计算时,以不超过合同额部分(≤合同额)的存款作为忠诚奖励计算的存款基数。
  2.客户提高或降低合同额,存款存续时间、忠诚奖励比例仍按变更前合同计算。住房储蓄合同符合配贷条件后因客户提高合同额导致不再满足配贷条件的,忠诚奖励比例根据存款存续时间重新确定。
  3.适用忠诚奖励的合同不允许合并。
  4.客户申请住房储蓄合同分立的,存款存续时间、忠诚奖励比例继承分立前合同的信息。住房储蓄合同符合配贷条件后因客户申请合同分立导致不再满足配贷条件的,忠诚奖励比例根据存款存续时间重新确定。
  5.客户将住房储蓄合同转让的,存款存续时间、忠诚奖励比例继承转让前合同的信息。
  6.客户申请转换住房储蓄合同款型时,如将适用忠诚奖励的合同款型转换为不适用忠诚奖励的合同款型,转换后的合同不再适用忠诚奖励,客户也不得要求转换前合同的忠诚奖励;如将不适用忠诚奖励的合同款型转换   为适用忠诚奖励的合同款型,转换后的合同适用忠诚奖励,存款存2022年住房储蓄忠诚奖励比例续时间自合同款型转换之日开始计算。

 六、特别约定
  天津、重庆、大连地区销售的LA产品,若住房储蓄合同满足政府补贴条件且未获得忠诚奖励,可获得政府补贴;若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则不再享受忠诚奖励政策。

 七、忠诚奖励比例
  忠诚奖励比例与住房储蓄合同类型、签约时间有关,在住房储蓄合同存续期间不做调整!同一款型住房储蓄合同的忠诚奖励比例取值依据合同所处的业务阶段及存款存续时间有所差异。具体奖励比例参见中德银行发布的季度忠诚奖励比例政策。

 八、客户具体享受的忠诚奖励标准及业务规则以签约的住房储蓄合同为准。

 现行忠诚奖励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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